时间:2022-10-23 12:16:30 | 浏览:352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1-066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2021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37,081,805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5,592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等相关公告文件。
2021年5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17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保荐书》、《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保荐书》等相关公告文件。
2021年6月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阳光电源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13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415,592.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06,407.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从60,000.00万元调整为50,815.00万元。此外,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研究后进行了书面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2021-049)、《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等相关公告文件。
2021年6月2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2021年7月1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1]020173号)(以下简称“《落实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关于收到<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2021年7月21日,公司根据《落实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落实,根据相关要求对落实函的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回复<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406,407.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63,758.52万元,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从50,815.00万元调整为8,166.5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2021年8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并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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